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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声音】江金权:国家治理能力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专访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江金权

2014年05月27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改革目标,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这次全会的新概括,是《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怎样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它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什么关系?带着这些问题,本刊采访了著名党建专家江金权同志。

  □Q:本刊记者 杜大强   A:江金权

  Q:三中全会《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基于什么样的情况提出的?有何重要现实意义?

  A: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揭示了改革的方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引领,是必须把握好的第一位要求。

  正确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必须将其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整体框架内去理解。总目标是由两句话构成的一个整体,“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二者不能割裂、不可偏废。就是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指引下进行的,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化和着力点。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了三个概念,即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提高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和效率,把治理体系的潜在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实际效能。现代化这个概念耳熟能详,但怎么下定义则见仁见智,我看至少包括科学化、时代化、制度化等基本内涵。

  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是不是说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够现代化?我看不能这么简单地理解。我们党已经在全国执政64年,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但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的管理水平、执行能力亟待提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现代化是动态的,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提出,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也为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

  Q:您讲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指引下进行的,怎样理解?

  A:这主要是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一个质的规定性,那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离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可能出现方向性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是一个大国,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首先就是指不能在改革方向这个根本性问题上犯错误。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我们知道,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多样性,决定了各国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一个国家是通过依赖外部力量、跟在他人背后亦步亦趋实现强大和振兴的。我们必须站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上,正确看待我们的政治制度、发展道路,科学认识改革总目标,决不能自觉不自觉地以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价值体系为标准。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广泛的民意基础和巨大的制度优势,我们的改革就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色更“特”、优势更“优”。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故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借鉴别国经验,但决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特别是在改革的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上,一定要有主心骨,决不能受别有用心的人的影响和干扰。一些人鼓吹“宪政”、“普世价值”,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取消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司法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如果按照他们开出的药方来引导我们的改革,我们的国家必然会走到邪路上去,必然会天下大乱、四分五裂,最终沦为别人的附庸而任人宰割。因此,在坚持改革总目标这个根本性、原则性问题上,我们要有坚定的政治定力,守住底线、坚定不移,稳如泰山、坚若磐石,“咬定青山不放松”,始终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改,马克思主义旗帜不丢,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不偏。

  Q:您讲到“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这个着力点就是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吗?

  A:可以这么理解。如前所述,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展开,是它的具体化、系统化、程序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手。

  那么,我们应该从哪里着力呢?首先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我们看到,《决定》所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都是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重大举措落实到位,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将前进一大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当然,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到2020年完成《决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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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作者: 本刊记者杜大强 编辑: 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