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热点 非公 基层书记 观点 人物 调研文库 基层点睛 新新俱乐部 视频 我有话说 非公内刊 红色部落
 






《非公企业党建》杂志编辑指导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非公企业党建 > 基层点睛 正文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平台——推进区域性商会党委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09年10月21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金华市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领域作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同时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如何扩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如何整合党建工作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如何发挥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等等。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我市围绕遇到的一系列“瓶颈问题”,积极开展商会党建工作,不仅有效整合了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资源和党建资源,而且从微观上和宏观上思考党的建设,探索执政党建设的规律。

  一、加强区域性商会党委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2003年,我市率先在义乌和金华开发区开展了商会建立党委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作了推广。截止2008年8月底,我市已建商会142家,建立商会党组织86个,其中商会党委46个。主要做法有:

  1、建立商会党组织,努力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格局。2007年,我市出台《金华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十条意见》,要求尚未建立商会的省级开发区和有企业30家以上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商会;要求所有未建立党组织的商会及规模以上新社会组织(规模以上新社会组织是指从业人员15人以上的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会员数80个以上的社会团体),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建立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商会原则上要建立党委,商会党委下设商会党支部和会员企业党组织。商会会员中规模企业的党员,统一纳入商会党组织管理;没有党员的规模企业,编入商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2、加强班子配备,切实提升商会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商会领导班子配备中,我市坚持“有利于加强党对商会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商会组织的作用、有利于商会党建工作开展”的原则,严把商会党委班子成员的入口关。一是注重成员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群众基础好的同志配备到商会党委领导班子中来。二是注重专兼结合。积极推行商会和商会党委领导班子交叉兼职,商会中党员正副会长,一般都进商会党委领导班子,商会党委书记一般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开发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副书记一般由商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委员担任。三是注重选举程序。商会党委委员候选人从组织关系在商会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的党员中,经过会员企业党组织自下而上酝酿、推荐后,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定。然后,召开商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商会党委班子。

  3、明确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商会党委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中的作用。明确规定党组织在包括商会在内的新社会组织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负有四方面职能:一是党建工作职能。指导会员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把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所有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实施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领导。二是服务发展职能。发挥自身原则性强、政策熟、素质高的优势,帮助商会及会员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同时,促进商会会员之间的联系和整合,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三是信息传输职能。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妥善协调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维护企业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引导监督职能。引导、监督会员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商会党委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除了建立健全商会党委定期例会制,党委委员、会长分工负责制,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管理以及财务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外,重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和业务主管部门定期研究商会党委工作制度、商会党委参与商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商会党委和商会联系会议制度、商会党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如市开发区每年拨出5.5万元财政经费,用于商会党委开展活动;蒋堂镇商会每年拨出20%的会费作为党建经费,等等。

  实践证明,在基层商会建立党组织,特别是建立商会党委,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平台。主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1、通过开展商会党委建设,整合了工作资源,有效实现了各方面特别是企业主对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思想的统一。统一各方面特别是企业主的思想认识,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关键。商会党委通过对商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有效领导,较好地实现了商会内各类资源的有机融合,从而有效解决了包括企业主在内的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对企业党建思想认识不统一的问题。一是促进了思想融合。通过商会组织的自律管理职能,实施对会员企业的有效管理和培训,提高了企业主对商会组织的归宿感和对企业党建的认同感。二是促进了组织融合。通过商会和商会党委班子成员的交叉兼职,从组织结构上推进了商会及企业主理解、支持和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三是促进了机制融合。通过建立商会党委和商会领导班子联系会议制度,从机制上促进了商会及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识的统一。

  2、通过开展商会党委建设,发挥了组织优势,有效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全覆盖。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全覆盖,是研究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难点。通过开展商会党委建设,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对会员企业,商会党委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单建、联建、挂靠等方式,积极灵活设置企业党组织。对有3名以上党员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有党员但不足3名的,建立联合支部;对无党员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将该企业纳入其他企业党组织或商会党委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对不是会员的企业,受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的委托,其党建工作由商会党委负责指导。通过商会党委的有效工作,吸引非会员企业加入到商会组织中来,从而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全覆盖。据统计到2007年底,我市2400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建立商会党委的形式,全部实现了党组织的全覆盖。

  3、通过开展商会党委建设,发挥了职能优势,有效实现了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水平的大提升。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是商会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商会党委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更加有利于找准企业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更加有利于发挥企业党组织和企业党员的作用。以往,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的现象,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不够紧密,甚至互相脱节,“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如今,通过商会党委抓党建,发挥商会的组织和资源优势,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呈现出了“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新局面。如市开发区商会党委联合市工商联、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金华教学点、金华时代光华管理培训学院等单位,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党组织书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帮助党组织书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增强了企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

  二、对商会党委建设的理性思考

  商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断走向成熟的产物,是包括商人在内的社会公民民主意识、自我意识不断增强的产物,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实践证明,加强商会党建工作,能促进商会自身健康发展,能扩大党在非公有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1、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当前,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政治诉求的热情很高,参与政治的渠道也具有组织化、民间化、规格提升化的趋势。目前,商会既是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直接渠道,也是进一步参与人大、政协、工商联等机构组织的重要平台。因此,如何使私营企业主阶层有序参与到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如何使经济性、民间性和自律性的商会与公共性、社会性、强制性的政府有效合作,已成为当前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的一个重要课题。前面也提到,政府职能和商会职能的重叠现象,必然会导致政府组织和商会组织之间产生利益博弈。而在商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则为双方博弈创造了一个利益缓冲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和商会都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利益基础;另一方面是商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也有实现政治合法性的诉求。目前,有许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达了向党靠拢,要求入党的意愿。因此,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有助于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充实党的新鲜血液,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党在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领导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

  2、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是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思想认识、人员流动、管理缺失等问题,给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通过充分利用商会自身自律性的特点,在商会这一媒介中开展党建工作,明确职能责任,能有效解决由党委政府直接参与党组织建设而产生,社会管理成本过高,工作成效不理想的难题,既扩大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同时也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营造了发展空间。

  3、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是促进商会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商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作用发挥也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商会组织民间性较强的特点,个别商会也存在拉帮结派等有损商会形象、损害商会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现象,急需加强引导和管理。加强商会党建工作,是引导和促进商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一是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在政治上的引导、监督作用,为商会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群众工作上的优势,通过充分听取和吸收商会会员的意见建议,加深商会同会员之间的联系,协商解决会员之间、会员和商会、会员与管理部门在经营发展等方面存在和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好各方权益;三是有利于发挥会员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和谐、健康、积极、文明的商会文化和企业文化,确保商会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从目前的情况看,开展商会党建工作已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主要有:

  1、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为商会党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快速发展为党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不断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开展党建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为开展党建工作奠定了社会基础。以我市为例,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达3.86万家,非公经济从业人口达140.2万人,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有4363家,还有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党组织,这些都为商会党建工作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中央、省委关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商会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商会等新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的情况,中央、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政策。一是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先后在1999年、200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在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都强调了要加强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二是省委在2002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要求和方向。三是我市在2004年、2006年和2008年分别下发了《关于在基层商会建立党委的意见》、《金华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实施“党建双扩工程”》、《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社会组织的职能定位、组织架构,提出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年目标等,为商会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政策指导。

  3、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系列探索,为开展商会党建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近年来,我市根据工作实践,明确商会党委的组织设置、职责任务、组织建设、队伍管理等机制;建立了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联系会议制度和市领导联系市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制度;选派了27名机关干部到新社会组织中担任党建特派员,其中选派到商会有11名;开展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了市级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单位25家,其中商会党组织有13家,占总数的52%。这些措施,都为开展商会党建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进一步深化商会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政策指导,为商会党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当前,商会及其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急需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政策,加强指导。一是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中组发〔2000〕10号和浙委发〔2002〕89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商会常设机构中建立党组织,但在实践中,基层普遍认为目前在商会常设机构建立党组织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局限性太大;而在商会会员中设立党组织,并依托商会党组织加强对下属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更有利于扩大党的组织覆盖,更有利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建议上级部门对党组织设置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二是加强对商会等民间组织的立法。当前,我国对民间组织管理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比较薄弱,建议上级立法部门制定出台包括商会在内的民间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并在法律中明确党的地位作用,规定:“在民间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民间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三是继续深化投入保障机制体系化建设。2007年,浙江省地税局出台了《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这项政策的出台为党建活动经费从企业行政经费中列支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依据。建议上级部门将这项政策扩展到新社会组织中。

  2、夯实党建基础,为商会党组织作用发挥提供环境支撑。党组织要发挥作用,首先是要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为党组织建设提供好必要的组织保障、阵地保障和经费保障。一是继续扩大商会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党的组织覆盖是开展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各级党组织应积极为商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二是继续深化党组织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阵地,是党的组织建设重要载体。对具备条件的商会党组织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分批分等级建立规范化的党组织活动场所,到达“有一定面积、有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规范室内布置、活动阵地、活动制度”的规范化要求。

  3、加强队伍建设,为商会党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党组织要发挥作用,队伍建设是关键。一是抓好企业主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的政治责任意识,通过提高企业主的政治荣誉、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提供信用、信誉资源,激励引导企业主积极参与到党的建设中来。二是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熟党务、懂经营、善管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一方面要加强培训工作,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纳入到党员干部培训体系之中,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另一方面,要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建立党务人才的发现、培养、关爱激励等机制。三是抓好企业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商会和企业党员“创业承诺”、 “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示范岗”等制度,积极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和作用。四是要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商会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才作用的发挥营造良好的环境。

  4、加强典型培育,为商会党建工作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是加强党建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一是注重培育示范点、示范群。通过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努力形成覆盖全市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群。二是注重长效机制探索创新。对于已经取得省、市级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商会党组织,要高标准的开展工作,使党建工作经验率先在示范点得到总结,党建工作难点率先在示范点得到突破,努力把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和制度,转化为经常方法,转化为长效机制。三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商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所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媒体、会议、工作交流等方式进行推广,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广泛参与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格局。

来源:   作者:    编辑: 王晓宇

相关稿件:
 

 
友情链接
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