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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1年04月04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成效、关系“两新”党组织的生命力。适应“两新”组织特点,健全完善社会化配备、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科学化考核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工作稳定、管理到位的职业型、复合型、创新型、奉献型、表率型党组织书记队伍,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突破、充满活力、取得实效的关键之举。

  一、坚持社会化配备,着力解决有没有人干的问题

  针对“两新”党组织负责人选拔途径单一、来源渠道不畅、体内循环突出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物色“两新”党组织书记。一是内选。对“两新”组织内部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从内部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如果业主是党员,且符合任职条件,上级党组织对该业主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有充分的了解,党员、员工对该业主党员也真正信任和拥护,业主可以兼任党组织书记,同时在管理层或中层干部中挑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二是委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把“两新”组织作为培养锻造年轻干部的新基地。对“两新”组织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挂职锻炼方式,由“两新”党组织所属的上级党组织从机关、事业等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三是招聘。适应社会化、市场化要求,充分利用各级党务工作者人才库,通过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牵线搭桥,人才市场提供交流平台,采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形式,定期不定期举办党务人才“招聘会”、“洽谈会”、“相亲会”、“群英会”,由“两新”组织公开招聘党组织负责人。四是村官推优。创新大学生村官培养锻炼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他们在基层工作期间有一定时间到“两新”组织学习提高,进而在有经济、管理专业背景的村官中遴选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使之在村、企两个平台提升素质,在村官、“企官”两个岗位训练本领。

  二、坚持专业化培育,着力解决会不会干的问题

  实践证明,提升“两新”党组织书记素质的关键在于教育培训。一是心志强化。把对党组织书记进行“四心”教育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普遍存在的“无为”和“畏难”问题。第一,树“信心”。无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多么艰巨,党组织书记都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第二,添“热心”。无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环境多么复杂,党组织书记都要始终做到热情不减。第三,炼“耐心”。无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多么特殊,党组织书记都要始终脚踏实地。第四,增“爱心”。无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多么清苦,党组织书记都要始终乐于奉献。二是专业培训。以干部培训基地和工作示范基地为依托,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辅导、现身说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加强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领导艺术等方面的培训,大力提高党组织书记参与科学决策、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先进文化、凝聚人才人心、创新工作方法的能力,切实增强他们服务员工、服务党员、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本领。三是交流提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通过举办“两新”组织党建论坛、聘请专家学者讲课、组织外出考察和现场观摩等,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借鉴先进经验,拓展工作思路,激发创造热情。四是资格认证。建立统一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培训考试制度,按照复合型、职业型要求,定期组织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联合颁发《“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资格证》,通过以考促学、以学提能,实现持证上岗、从业规范。

  三、坚持制度化激励,着力解决愿不愿干的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两新”党组织书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激发工作热情与解决后顾之忧、改善工作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两新”党组织书记工作的“内动力”。一是政治上有盼头。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把“两新”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管理范围,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对素质好、能力强、贡献大、有潜力的“两新”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安排专项指标定向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对个人申请、组织选派到“两新”组织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优秀机关干部,推荐选拔为党政领导干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重点宣传;对工作一定年限的,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二是经济上有实惠。实行最低工资制。明确规定“两新”党组织书记最低应享受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固定补贴制。根据实际,从财政预算或党建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保证党组织书记每月能够领取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实行费用报销制。党组织书记按照上级要求,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所需必要费用,原则上由“两新”组织全额报销。确有困难的,有关方面应给予优惠或免除。三是权益上有保障。建立解聘备案制度。“两新”组织解聘党组织书记,必须事先向上级党组织通报情况、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建立纠纷调处机制。党组织书记与“两新”组织业主发生劳动争议等重大事项,协商不成的,必须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或调解,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党组织书记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介入,妥善解决。建立权益保障金。党组织书记因维护国家、集体、党员、员工利益被解除劳动合同或遭受重大困难时,通过专项保障金获得适当经济补偿。

  四、坚持科学化考核,着力解决干得好不好的问题

  积极探索党组织书记队伍服务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切实把“两新”党组织书记纳入有效管理之中。一是建立管理制度。适应“两新”党建新要求,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工作行为,引导和督促党组织书记按职责、按目标、按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定期汇报、联系服务、检查督促、勤政廉政、业绩考评等相关制度,对党组织书记实行统一建档管理,及时进行跟踪管理,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更加注重服务管理,管住、管好、管活党组织书记队伍。二是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定期召开“两新”党建联席会、工作推进会、情况通报会、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党组织书记认清形势、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创新突破。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两新”组织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党组织书记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完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严格考核奖惩。逐级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党建工作内容量化到党组织书记人头。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台帐等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党组织书记工作业绩。加强对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给予思想教育,帮助查找原因,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来源: 作者: 编辑: 王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