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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社互动”引领社会管理变革

2011年09月07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变“无偿”为“有偿”。群众自治活力得到激发。推进“政社互动”,政府给的不再是村(居)干部工资,而是协助管理的款项支付。市劳保局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村村通”工程,每年以320万元购买委托服务。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和社会残疾人资料普查,城厢镇支付50多万元购买社区协助。这在为基层减负的同时,也解决了自治组织“有钱办事”问题,有效激发了自治活力。

  变“管理”为“服务”。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政社互动”斩断了“公权长臂”,政府服务理念得到强化,各镇普遍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有的村(居)还开设行政服务窗口或服务管理站,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政社互动”使村(居)干部不再“眼睛向上”而是“眼睛向下”,尽心竭力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去年城厢镇电站村推进城乡一体化需要拆迁,村干部以“群众代表”身份主动与政府协商,并做好村民工作,不到三个月400多农户顺利拆迁。服务理念的确立,有效提升了社会管理效能。

  在生动实践中彰显价值

  “政社互动”为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探索了有效途径。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团体、自治组织管理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政社互动”改变了把自治组织作为政府延伸的习惯定势,以平等的社会主体予以尊重;改变了政府对自治组织可以发号施令的传统做法,促进了政府自律、权力“瘦身”、基层减负;改变了自治组织习惯的“行政依赖”,促进了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是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的重大探索。

  “政社互动”有力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政社互动”向社会表达了“尊重自治权利,建设有限政府”的法治思想和“共同参与、和谐善治”的管理理念。通过厘清“两份清单”,放手让群众自我管理;对政府职责范围内事项确保切实履行到位,这不仅解决了政府职能“越位”、“错位”问题,也倒逼了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各部门不能再习惯依靠村(居)委会把任务落实到基层,而必须切实履行好自身服务职责。

  “政社互动”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开辟了广阔空间。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二元结构碰撞,成为制约群众自治深入发展的体制原因。“政社互动”激活群众自治原动力。政府“行政责任书”变为“协助管理协议书”,村(居)干部工作去行政化、报酬去财政化,使得他们一心一意办好村居的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治。

  “政社互动”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政社互动”使公共权力得到规范,群众自治权利得到保障,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促进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功能回归,村(居)干部主动走进群众,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了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服务群众职能,为民服务、群众自我服务成为自觉追求,基层呈现出和谐安详的崭新风貌。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刘松汉 苗成斌 周兴年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