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功能互补:创先争优为反腐倡廉筑牢基础,反腐倡廉为创先争优增添动力
一方面,创先争优活动能够为反腐倡廉建设构筑牢固的基础。
创先争优活动为反腐倡廉建设构筑牢固的组织基础。近年来,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要求党组织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起本地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但是,一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并没有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作为“软任务”,不重视,不愿意为反腐倡廉这种“得罪人”的事情操心;有的自身就不廉洁。这种状况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腐败案件不断出现,不正之风愈刮愈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做到“五个好”,共产党员必须做到“五带头”。这有助于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有助于形成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从而为基层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创先争优活动为反腐倡廉建设构筑牢固的政治基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能够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广大群众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共同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其中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做到带头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就会自觉远离腐败。广大群众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动下,自觉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积极监督党员干部,使其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来创先争优,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就会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创先争优活动为反腐倡廉建设构筑牢固的思想基础。反腐败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反腐败治本的基本点,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实现人心向廉。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员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自觉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这一目的实现了,必将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观念,做到“不想腐败”。没有了思想源头,以权谋私的腐败就会从根本上遭到摒弃和抵制。
另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能够为创先争优活动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增添动力。
通过查办腐败案件、纠正不正之风,警示党员干部必须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增添动力。查办腐败案件,惩治腐败分子,纠正不正之风,是反腐倡廉的首位工作。一些地方和单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不正之风盛行,与那里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置若罔闻、不抓不管有直接的关系。久而久之,党风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损害,一些党员干部头脑中形成了消极观念,没有了履行职责、积极向上的劲头,不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基层党组织也得过且过,缺乏应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查办腐败案件,进行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受到振奋和鼓舞,激发了斗志,增强了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一些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通过反腐败的警示教育,进一步认识到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义务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行为。
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添动力。监督检查是反腐倡廉的核心性、经常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级纪委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就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等等。通过这些监督检查,不但及时发现腐败案件线索、不正之风苗头和体制上管理上的各种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整治方案和应对措施,而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为创先争优活动,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增添了巨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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