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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财政部:明年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将达20%以上

2011年12月09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就《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举行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在会上表示,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的机制,为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胡静林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经历了由保生存向求发展阶段的转变,财政扶贫政策也经历了从支持农业生产、解决农民温饱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扶贫转变,财政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不断丰富完善,逐步形成了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这一体系一方面是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包括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同时要求地方增加投入,并把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上;另一方面是带动社会,形成合力,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贫困地区。

  他介绍,随着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专项扶贫资金)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方面投入大幅增长。据统计,2010年,在财政专项扶贫、农村低保等保障民生政策、支持农业生产政策等7个方面,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综合扶贫投入约1618亿元。2011年,预计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

  胡静林说,下一步中央和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提高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和发展的保障能力;专项转移支付将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一方面,在安排试点项目时,民生保障项目尽可能先行试点、优先覆盖。另一方面,给予贫困地区更高的补助标准;继续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初步考虑,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扶贫开发方面的综合扶贫投入将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将达到20%以上,新增部分主要用于“11+3”片区的发展。

  胡静林表示,财政部门将继续牢固树立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14个连片特困地区是扶贫主战场

  本报北京12月6日讯记者刘佳报道: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今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从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和重点群体等8个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方针更加科学、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工作对象更加清晰、政策保障更加有力。

  范小建介绍,到去年年底,上一个《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9422万减少到2010年底的2688万,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2.8%.2001年至2010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7元增加到3273元,年均实际增长8.1%,略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在发布会上表示,“新10年《纲要》首次将14个连片特困地区确定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如何做好片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问题,杜鹰表示,第一,首先要编制好规划。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已经开始实施,其他片区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第二,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就片区的发展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第三,在片区工作的协调机制上,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