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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非公经济应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 李卫华

2012年03月06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四、关注并处理好企业发展与职工劳动报酬之间的关系

  各省市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不少地方将居民收入列入倍增计划,有些省份还出台了倍增计划的行政文件。居民的收入提高,一是靠政府投入民生工程;二是靠财产性生产性收入,但最主要的是靠劳动报酬的提高,而劳动报酬不是靠政府发的,是由企业发放的,是市场成长决定的,不是行政命令所能决定的。按正常情况,5年翻一番,符合国情,更符合民意。但是由于各地政府的行政推动,“十二五”的第一年企业用工成本平均增长30%,就这样不少企业仍出现用工荒,给钱少了,工人不愿意干。如果按这个速度增长工资,5年后用工成本翻两番,企业还能生存吗?各级政府希望职工工资大幅增长,老百姓拥护且可以拉动内需,劳动者热盼增加工资可以提高生活水平。而企业的本质是趋利性,如果没有利润了,企业也就不干了。所以各级政府要客观公正地引导解决好这一问题,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给些政策,对用工进行理性引导,保持工资合理增长速度。要做到企业有积累、有发展,国家有税收,工人收入稳步提高,兼顾各方利益,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企业才能更好发展。

  五、正确处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治标和治本之间的关系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既要有应急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当下难关,更要作治本的考虑,把改变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作为重要的任务。中小企业点多面广、行业复杂、对外部环境依赖性强,不能像对大企业那样进行点对点的支持。国内外经验表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改变中小企业生存环境的治本之策,对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尤为重要。要改变政策设计思想和政策传导方式,突出“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扶持原则,加大对服务中小企业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尤其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体系建设领域,有效增强其服务能力和业务覆盖面,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资金、技术等社会化服务。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李卫华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