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抓好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两个作用”,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有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掀开新篇章。
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指导小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心放到小微企业上,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先后主持召开24次指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深入200多家企业调查研究、指导推动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深入450多个市县、2500多家企业,召开560多场次座谈会,印发指导性文件21个,加大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统计标准,利用企业登记申报、年检年报时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组建党组织提供第一手资料。各省区市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多种方式,依托个私协会、商会、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组建党组织,着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全国新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13.2万个,覆盖非公有制企业49万家。
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支队伍”,培养壮大党建工作骨干力量。一是指导各地通过内选、外聘、下派等方式,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加强企业党组织书记教育培养和岗位培训,强化保障与激励,提高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和做好党的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辽宁省以县(市、区)党政机关为主,乡镇(街道)干部参加,选派5440名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员,每名指导员负责3—4家非公有制企业。三是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在发展一线职工、技术骨干的同时,注意发展承认党章、具备党员条件、经过考验的优秀企业出资人入党,发展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目前,各地共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43.9万名,培训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30多万人次。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两个作用”。一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成立项目党支部、党员技术攻关小组,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203万多条,开展技术革新353万多个,完成急难险重任务82万多件。二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实行人性化管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提高劳动保障水平,改善工作环境,已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436万多件。三是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互通共融,把创先争优的价值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引领企业建设先进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引导企业党员、职工群众、企业出资人更加自觉地把创先争优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广泛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志愿服务竞赛,带动企业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树立合法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注重典型引路,营造齐争共创良好氛围。指导小组成员单位注重培树先进典型,采取召开报告会、表彰会等形式,让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能找到“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2011年12月,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举办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0位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全国12.2万人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参加报告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大力推介先进典型,使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利用中央主要媒体和中华工商时报、中国工商报等媒体,不断加强典型宣传工作力度,形成比学赶超、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