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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200亿 电价附加费或再涨

2012年11月26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百亿漏洞

  对普通用电企业和家庭征收的电价附加费用,是目前中国对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进行补贴的唯一资金来源。

  这项费用于2006年开始征收,最初是每度电2厘钱。2009年11月上调电价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也调整为4厘。

  实际上早在2009年,相关部门就发现电价附加费不够补贴新能源发电企业了,一些企业发完了电领不到补贴的情况日益突出。即便是新能源发电央企,也面临着不少的补贴欠账。中国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节能太阳能”)一位高层称,“有的电站甚至连2007年的补贴都没有拿到。”

  中节能太阳能是央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已建设运营的光伏发电项目近20万千瓦,2015年计划装机总容量达到200万千瓦,约占全国1000万规划装机的20%。有关补贴的问题,中节能之前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补贴不够用,财政没钱”。

  当时采取的办法是,先将下一年征收的电价附加费用挪用来补贴上一年度的欠账;同时酝酿进一步提高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也就是进一步上调电价。

  2011年年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度电8厘钱。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2012年开始,电力用户缴纳电费时,银行自动将所收电费分流至两个账户,一个是归入电网企业收入,另外的每度电8厘钱则归入财政部管理的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账号中。“可再生能源专项基金”是“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的升级版,在2009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提出。基金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两项主要内容。

  就在该《办法》尚在酝酿之时,三部委就曾与全国人大讨论过补贴资金不够用的问题。按照约定,“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中予以安排”,但至于当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不够补贴当年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时,是否由财政部出钱补充,并没有定论。

  不过,《办法》新规定,国家对新能源发电企业补贴资金的使用权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转交至财政部。据了解,权力转交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与财政部商议,能否从国家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填补此前留下的补贴漏洞,但财政部没有同意。

  目前,几部委正在对全国应该拿到补贴的企业进行摸底统计。国家能源局官员说,“要搞清楚,到底欠多少补贴,应该发多少,有多少家企业没有拿到补贴。”

  在上述《办法》出台以前,国家发改委一直是委托电网公司代收电价附加,这笔钱由电网企业代收,单独记账。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月上报的发电量、上网电价,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给省里下发配额单,电网企业按照配额单的指示再将补贴发给新能源企业。有关部门对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和发放的各个环节并不能做到完全掌握和有效监督。

  事实上,即便是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也从没有公布过这项对普通居民已经连续征收7年的电价附加的收支情况。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孟宪淦表示,这里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电网企业少报发电量,因为钱都是在电网企业的,中央都是按照上报的数目进行调配,这样有关环节就能私自扣下一笔钱。孟宪淦提到的这一“可能”,也是行业内关于补贴不到位的一种普遍猜测。

  为了使未来补贴下发的流程更透明可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正在试图建立一个项目库,在此前下了两批文件进行全国摸底,确认进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据国家能源局官员介绍,制度完善后,财政部未来将会把资金拨至地方财政,再通过电网企业转给新能源企业。

来源: 经济观察报 作者: 余寒 张向东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