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非公企业党建 > 新社会组织党建 正文

扎实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新社会组织党建调查

2013年04月09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是规范和引导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新的领域,必须要有创新的精神,必须要制定过硬的措施,才能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紧抓好,才能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要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抓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党组织覆盖、党组织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在实践中,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四破四立”活动,切实消除思想障碍。即要破除个别同志的“无所谓”心理,树立抓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事关全局的观念;破除少数党组织的畏难情绪,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的观念;破除少数业主的戒备心理,树立新社会组织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政治优势的观念;破除一些党员的雇佣心理,树立在新社会组织同样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观念。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突破思想禁区,拓宽工作思路;另一方面,要坚持从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党建工作基础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总结、不断积累管用的党建理念,逐步掌握工作规律,进而掌握实践创新的主动权。

二要创新组建方式,规范隶属关系,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首先是要抓组建。对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人数达3名以上(包括3名)的新社会组织,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人数在3名以下的新社会组织,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组建等形式,确保新社会组织的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没有党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选派党性强、业务精、威信较高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选可以是党员领导干部,也可以是一般党员;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派,也可以从其他基层单位物色。指导员可以实行定点联系,也可以划片负责。其次是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要创新方式,广泛开展联合组建、区域组建、行业组建、挂靠组建、委托组建等多种方式,只要有利于党员管理,有利于开展活动,都应该大胆尝试。三是要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切实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要推行“分类管理、以块为主”的办法,将新社会组织纳入对其运作有约束力的监管部门党组织主管。

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化解制约因素,增强规范化管理的活力。首先要把好入口关,建立源头管理机制。民政部门在为新社会组织办理注册登记和年检手续时,应要求其填报负责人及员工的政治面貌和党的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定期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从源头上督促新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其次要建立健全业主教育、引导机制,降低党建工作的“进入”难度。要全力支持帮助业主,充分尊重新社会组织的自治性,以服务合作为主,加强沟通和说服工作,促进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配合和支持。三是要建立人才推荐和党务干部输送机制,切实解决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各级党组织一方面要派干部担任或兼任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另一方面要拓宽视野,有计划地物色、培训和培养一支素质高、工作积极、热心党务,在群众和业主中都有威望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四是要注重载体建设,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效。近年来,我市的律师行业协会党组织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积极开展了“奉献在岗位,争先在岗位”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评选党员示范岗、行风评议等活动,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成为一项日常性、经常性的工作。实践证明,要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活动载体、保证活动成效十分关键。要结合新社会组织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各社区、在职党员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等特点,引导新社会组织“适时、适宜、适度”地参与社区各项建设。要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并通过建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制定社区服务计时评分办法等,把参与社区建设计时评分结果作为吸收入党、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吸引更多的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投入到社区服务,使越来越多的居民群众受益。

四要创新领导方式,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逐级明确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要明确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所负的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和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台帐制度、定期通报和年终考核、奖惩制度,督促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大人才、经费等方面的投入。要挑选党性观念强、素质较高的人才放到新社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要切实关心和爱护在新社会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对因坚持原则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党员和群团组织负责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在鼓励新社会组织立足自身解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活动阵地同时,要制定倾斜政策,帮助党组织改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2] 下一页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由《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杂志出品
微信号:DangJianFeiGQ
以深度新闻、高端观点和个性化服务,为非公领域党建
和党务工作者服务,打造中国非公党建交流、沟通的平台
扫一扫,关注有惊喜!
小菲等你来报道!

来源: 人民网-理论频道 作者: 编辑: 沈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