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用1个多月时间,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为此,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问:社会各界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十分关注,请问开展这次选拔工作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我省2000年以来组织开展的省直单位第7次竞争性选拔。开展这次选拔,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强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从这些年实践看,竞争性选拔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有利于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总体安排?
答:省直单位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第一号《公告》,已就选拔职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内容作了说明。根据安排,整个选拔工作,从5月下旬正式启动,7月上旬基本结束,主要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环节。本次选拔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18时,报考人员要抓紧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在浙江组织工作网(http://zjdj.zjol.com.cn/)和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上设立了专题网页和报名系统,报考者可以登录浏览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问:这次竞争性选拔推出的职位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省直单位竞争性选拔共推出职位135个,包括省管领导干部、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等三个层面。根据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职位设置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突出专业性。推出的27个省管领导干部职位中,多数有专业方面的要求,目的就是进一步优化省直单位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二是突出结构性。共有9个省管领导干部职位定向年轻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定向选拔年轻干部的省级机关副厅级领导干部职位要求40周岁以下,各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要求是“75后”干部,一般公务员职位要求是“80后”干部。三是突出基层导向。资格条件设置和经历素质量化评价,向基层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倾斜。如省管领导干部职位资格条件,除对每个职位的专业背景作出明确规定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省级机关处级领导职位,专门有5个职位面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选拔;有5个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定向县乡具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人员选拔。一般公务员职位,全部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市县乡工作人员遴选。
问:这次竞争性选拔首次面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设置了5个副处长职位,请问出于什么考虑,资格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我省这次面向“两新”组织工作人员选拔省级机关处级干部,就是为了拓宽干部来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大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比较发达,集聚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面向这个群体选拔干部,是落实中央要求、符合浙江实际、顺应社会期待之举。《公告》明确,凡是现任省部属、设区市(厅)属、县(市、区)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大型企业和党组织列入省级双重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以相关机构认定为准)的中层正职,现任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获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的专职主要负责人任职满3年的,均可报名。“两新”组织工作人员报考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工作满5年的,也可报考,且不受职务条件限制。欢迎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优秀人才积极报名参加。
问:请问今年的竞争性选拔,在解决“以考取人”、“高分低能”上有什么具体举措,让“干事族”比“考试族”更具优势?
答:这次竞争性选拔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干部的经历、能力和素质,让干得好的考得好、选得上。为此,我们在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资格条件设置体现经历能力要求。规定所有职位都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明确每个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等条件,省管干部职位一般需要“学过、管过、干过”。二是改进考试测评手段。坚持“干什么、考什么”,重点测试报考人员运用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发挥组织把关遴选作用。省管干部职位在笔试面试的同时,对人选进行经历素质量化评价。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和经历素质量化分数,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环节重点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特别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难攻坚情况,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
问: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干部,是干部群众最希望的,请问这次竞争性选拔怎样体现?
答:公开公平公正要体现在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各个环节,包括选拔条件、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一是坚持依法依规。选拔各职位的资格条件,都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规定设置。重视加强各环节的审核把关,特别是对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放宽条件的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职位,严格资格审查,规范选用程序。二是推进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公布职位和报考条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扩大群众参与,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面试评判;对各环节入围人选进行媒体公告。三是加强全程监督。建立由省纪委干部、省级“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选拔工作全程监督,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实行干部任前公示,探索拟任人选个人报告事项内部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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