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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014年03月06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近日记者从全国工商联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工商联从115件提案初稿中遴选并形成提案45件、大会发言11件,内容主要涉及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法律维权等6个方面,其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成为多项提案的关键词。

  阻碍非公经济发展壁垒亟待消除

  “非公有制经济植根市场,活力最强,已经成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不可替代的力量。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要消除各种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隐性壁垒,破解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最大程度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内在潜力、释放自身活力的过程。”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表示,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既需要中央在顶层设计时予以考虑,也需要凝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加以推进。

  以民营企业“走出去”为例,近年来,为便利民营企业出国开展商务活动,外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但这些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时间较长,民营企业办理证照手续繁琐、程序复杂、覆盖面较小;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民营企业的实力和信誉缺乏了解,部分国家“签证难’的现象依然存在;各级工商联(民间商会)在成功接洽到新的国际重要经贸活动或商会合作项目时,因未纳入上一年年末提交的外事计划而无法成行。

  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第一,简化民营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扩大覆盖面,建立绿色通道;第二,创新对民营企业的因公出国管理工作,适当放宽因公普通护照审批限制,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化的签证服务;第三,继续通过与驻华使领馆的工作磋商机制,为民营企业疏通签证服务渠道;第四,在对工商联的外事管理方面,为促进对外交流交往与经济贸易合作,在执行有关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框架内,对工商联《民间商会)组团出席或参加国际重要经贸活动和开展商会合作项目,不纳入外事计划管理,实行“一事一报”的专项审批制度。

  民间资本活力有待全面激发

  今年,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国工商联共提交16件提案。其中,针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2件提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进一步激发我国经济发展动力的重大举措。但是,由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缺乏完备的顶层设计、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以及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素质有待提高、高水平人才缺乏、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面临较大障碍。为此,全国工商联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以推进社会公平公正为目标,以提高整体经济效率与全社会效益为标准,推动“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切实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国家经济发展动力。

  二是进一步明确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基础性支柱性产业和重要行业,国有资本除极少数关键领域必须保持独资和绝对控股外,应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或只保留参股权,通过减持、增资扩股和发展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带动民间资本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培育多层次的股权和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长期商业票据市场,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广阔的、有效运转的平台。

  四是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和开放的人才机制,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关注非公经济人本因素

  工商联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全国工商联的工作主题之一。今年,全国工商联提案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交了3件提案,其中包括“高度重视民营企业代际传承”、“加大民营企业私有财产保护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家在国内安心创业创富”等。

  以民营企业代际传承为例,相关调查显示,未来5-10年,我国将有80%的民营企业进入交接班阶段,其中有95%的民营企业选择代际传承。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不仅与民营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业状况改善和阶层关系和谐紧密相连,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现实情况是,不少地方对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的问题重视不够,培训培养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不少民营企业自身准备不足,传承缺乏早期计划和长远规划,一些“富二代”难以成为“创二代”;作为民营企业代际传承的辅助,职业经理人传承模式尚处于起步和尝试阶段,社会整体信用体系不完善等。

  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第一,尽早制定长远规划,包括目标定位、方法路径、阶段重点、产业政策、项目布局等,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创投基金,鼓励民营企业接班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在各类开发区中开辟专门的“创业园区”,为“创二代”提供多元化的创新创业基地,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型新生代民营企业。

  第二,发挥统战部、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党政部门与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定期对话机制,加强政策引导,认真倾听呼声。

  第三,积极完善职业经理人体系,完善职业经理人传承模式,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加快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的资格认证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保障企业主和职业经理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着力优化成长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消除市场壁垒,破除影响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对企业经营者慎用强制性措施,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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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 郭涛 编辑: 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