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一步在管理制度上作出新规范,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013年10月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2013年12月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
本《纲要》是党历史上第一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战略工程。《纲要》共9个部分,分为4个板块:第一板块,即第一部分,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作出阐述。第二板块,即第二至第七部分,从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等6个方面,对今后5年需要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阐述。第八部分是第三板块,对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执行力提出要求。第九部分是第四板块,对抓好《纲要》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2013年11月
《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组织部就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提出8项规定:1.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2.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3.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4.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5.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6.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7.实行责任追究。8.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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