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合增效:使创先争优活动与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彰显党的先进性
抓学习,着重学懂弄通基本理论问题。应紧紧围绕为什么要创先争优、反腐倡廉,怎样搞好创先争优、反腐倡廉,系统学习党中央关于创先争优、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认真研读、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理解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努力学懂弄通基本理论,增强创先争优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创先争优、反腐倡廉相关的各种知识。注意引导党员干部同错误思想作斗争,牢固树立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抓制度,着重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不论是创先争优还是反腐倡廉,制度问题都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目前,一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制度缺失问题严重,已有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为此,必须着重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如用人制度、财务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等,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既要抓制度的制定,又要抓制度的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创先争优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化、规范化。
抓创新,着重培养创新性思维。先进和优秀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创”出来、“争”出来的。创新是创先争优的题中应有之义。反腐倡廉也需要创新,要解放思想,破除保守的思想观念和僵化的思维模式,学会与时俱进地思考问题,养成创新性思维方式。要通过总结创先争优和反腐倡廉的经验和不足,积极而慎重地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同时,要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开创创先争优、反腐倡廉新局面。
抓评议,着重评议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创先争优和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便于把握的具体标准,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有方向,“争”有目标,量有“尺度”。严格按照先进和优秀的具体标准评先定优,切实评出真先进,选出真优秀,树立真典型,确保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通过评议,找出创先争优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努力找准方向。
抓落实,着重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和反腐倡廉,最终都要落实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改善党风和社会风气上。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凡事与人民群众有言在先、有约在录的,都要坚决地履约践诺。有些事情尽管没有形式上的许诺,但只要对人民群众有利,也要坚决做好。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了,创先争优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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