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领导体系 确保四个到位全力保障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委“两新”工委
宁波市委高度重视健全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多次过问、提出要求。目前,全市基本建立“整体一致、协调顺畅”的领导架构和运行机制,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从去年年初的8.3%大幅提高到65.3%,增幅位列全省首位。一、统一机构设置标准,确保领导责任到位。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市、县两级以“8+3”模式全面成立“两新”工委。结合宁波实际,专门出台《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两新”工委的指导意见》,明确乡镇(街道)“两新”工委委员一般由7-9人组成,书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书记由组织委员和分管经济(社会事务)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担任,委员由乡镇(街道)组织员、工商所长、财政(地税)所长等担任,确保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在全市划分1183个党建区域,组建区域性党组织,将区域内分散的中小企业纳入工作范围,落实专人负责,并将52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吸收到区域协商议事机构担任职务,切实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明确人员职数标准,确保力量配备到位。在市、县两级“两新”工委全面配设专职副书记,在组织部门新设两新组织党建处(科),作为“两新”工委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强工作力量。其中,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处落实编制5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科人员编制都在2人以上。目前,全市共增配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工作人员编制47人。针对基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市里专门制定《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配齐配强1名组织员,明确组织员享受所在单位相应级别领导干部的待遇,列席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相关会议,并根据当前工作需要,把负责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职责;积极采取人员统筹的方式,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部分县(市、区)还增配乡镇(街道)中层职数专职负责办公室工作;在全市村、社区等区域建立1600余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站,每个工作站配备1-3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同时,全市各级共选派19262名党建专(兼)职工作指导员、公开招聘506名党务工作者、挑选812名年轻干部和“退二线”领导担任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充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三、完善财政支持标准,确保经费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出台刚性保障标准。对区域性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组织覆盖的非公企业数,以每家企业每年1000元的标准,采取市、县、乡三级财政分担的形式予以保障;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度经费补助;对区域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报酬待遇,比照社区执行,不低于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对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比照农村工作指导员,每月补助800-1000元;对规模以上或联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给予工作津贴。仅上述几项,全市各级财政每年支出超过3亿元。余姚、海曙、江东、江北、镇海、鄞州等地还专门设立非公企业流动党员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100-150元的标准由各级党费、财政分担保障。此外,全市根据“就近便捷、资源共享”原则,以每100个非公企业集中保障阵地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全力打造“10分钟党建阵地保障圈”,为每家非公企业提供“开放式、连锁式、一站式”服务。四、健全考核评价标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完善细化相关的考核标准,推动机构高效运转、工作有效落实。对县乡两级“两新”工委,出台“四看四评”的考核评价标准。即:看工作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评工作力量是否配齐配强,看“两新”工委是否实体运作、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看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制度是否建立、评帮促指导是否经常,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否已纳入书记专项述职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工作实效是否明显。其中,明确规定各级“两新”工委委员每半年至少1次到联系的非公企业调研指导,每年至少为联系企业解决1个实际困难。对区域性党组织及书记,将“十清”作为其履职情况的主要评价指标。即:对区域内非公企业分布情况清、党建底数清、党组织隶属关系清、群团工作开展情况清以及非公企业规模清、营运状况清、出资人身份清、党员数量清、入党积极分子清、组建情况清。在今年3月组织的履职情况综合评价中,全市96.5%的区域性党组织书记做到了“十清”。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及书记,主要看“四个是否明显”。即:看其推动非公企业科学发展的实绩是否明显、服务员工凝聚人心的实效是否明显、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实效是否明显、加强党组织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效是否明显。目前,全市93.1%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已完成分类定级,涌现出526家“双强”先进企业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