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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项举措让亳州市谯城区党建指导员管理工作谱新篇
2023年05月08日 10:20:14 来源: 亳州市谯城区区委组织部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全面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的实际,现提出如下举措。

  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分类管理。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3年。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一般不超过12个,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一般不超过6个。在职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应与原单位脱钩,纳入区委非公工委办公室和有关非公党建工作办事机构日常管理,在指导站内要明确分工。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纳入所在指导站管理。退休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在指导站工作,接受指导站站长管理,每周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

  规范指导站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将支部建在指导站上,设置党支部书记1名,明确成员具体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指导站党支部作用。做好辖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分年度有计划地培育孵化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指导站党支部或所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鼓励与联系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组织活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锻炼。

  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走访制度。对派驻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已组建党组织的每月至少实地走访2次,暂未组建党组织的每月至少实地走访1次;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至少实地走访1次。深入派驻企业和社会组织走访调研,收集问题诉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每月月底前集中报送问题摸排情况清单。有计划地参加企业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群团组织活动。涉及非公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安排、评先评优,在作出评价前听取党建工作指导站及党建工作指导员意见。

  标准化建设党建工作指导站。派驻单位按照有标牌、有固定活动场所、有必要办公设备和桌椅、有管理制度上墙、有指导站架构网格图、有党建书报资料等“六有”要求建设党建工作指导站,统一标识标牌,外挂标识统一名称为“亳州市谯城区非公党建工作第X指导站”。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党建文化墙、多媒体电教设备等。党建工作指导站树牢精品意识,结合自身实际挖掘亮点、培育特色,做到“一站一品”。

  规范党建工作指导站运行机制。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实施月度履职清单制度,每月初“下单”,月底“晒单”,为党建工作指导站抓工作明确方向、提供思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周至少召开1次碰头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听取工作情况、征询意见建议、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定期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指导站每季度向派驻单位党组织报告工作进展、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等情况。向区委非公工委进行半年和年度工作述职,全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教育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将党建工作指导员教育培训纳入党务工作者培训计划。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前应参加岗前培训,任职期间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把政治理论、党建业务、法律法规、惠企政策、生产经营和纪律作风等作为重要内容。

  规范党建工作指导员调整程序。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因身体、工作能力、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不宜再开展派驻工作的,可适当调整。派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或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报区委非公工委批准,并于2周内重新选派到位。在工作中遇到企业变更、转让、撤销,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要及时向站长报告,再逐级上报,重新调整联系对象。

  推行“轮值书记”工作机制。实行党建工作指导站“轮值书记”制度,每两个月轮换一人次,“轮值书记”在轮值期间,结合自身工作,承办一期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建互促”特色活动,开展企业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项目互访、名师教学、二十大宣讲等活动。创新活动形式,鼓励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赴先发地区考察观摩,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各“轮值书记”轮值期满后,根据工作心得进行交流分享。

  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保障措施。派出单位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派驻单位负责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服务保障等工作,注意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 项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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