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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探索推进旅游民宿行业党建由“试点”变“示范”
2023年07月18日 16:50:26 来源: 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作者:

  西双版纳州紧扣省委组织部关于旅游民宿行业党建工作的整体要求,坚持“组织共建、行业共管、资源共享”原则,以景洪市告庄西双景、勐罕镇为试点,从强保障、促规范、提门槛、树标杆、育品牌五个方面探索推进,构建党建引领与旅游民宿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新格局,努力把“试点”变成“示范”。

  建立组织体系强保障。由组织部门统筹、文旅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工青妇等部门成立州市两级旅游民宿行业党建和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协同解决组织架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顺畅、治理界限不清晰、工作合力不紧密等问题短板,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保障。探索推行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实行“两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一周一上报”三项制度,广泛联动相关职能部门、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区域住宿业协会商会,定期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方法举措,稳步推动各项任务见实见效。截至目前,召开联席会议5次,提出意见建议83条。

  成立行业协会促规范。依托现有州旅游行业协会成立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分会,组建隶属于州文旅行业党委的旅游民宿行业党组织,由州、市文旅局、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成员和市场监管、公安等重要核心部门人员担任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强化党在旅游民宿行业领域的领导核心作用。协会结合实际制定《民宿客栈行业自律公约》,引导民宿客栈加强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在春节、泼水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住宿业客房诚信指导价的通告》,对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按等级划分并引导住宿业经营者合理定价,有效抵制住宿业“不合理高价”、“恶意竞争”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了旅游民宿行业的良好形象。

  规范行业标准提门槛。着眼行业端抓规范,研究出台《规范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民宿客栈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系列文件,明确民宿定义、设立条件、基本要求、等级划分和管理方法,细化8类150项内容,健全适用于全州旅游民宿行业的标准体系,为旅游民宿行业基本服务和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引。针对当前存在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和网约房之间类型无法界定的市场现状,由组织部门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旅游民宿行业整顿工作,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划分,在试点区域探索业态分类管理,明确宾馆酒店、客栈民宿管理由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管理权限的部门负责,网约房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厘清每一类型的归口部门、运行规范和监管措施,确保旅游民宿行业有人管、管得住、无遗漏。

  开展行业评比树标杆。以景洪试点区域为主场,按照《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健全星级评定、标杆选树的管理机制,建立“黎明之城”甲、乙、丙三个等级的评定标准,并与民宿诚信指导价挂钩,鼓励督促民宿经营者对基础设施、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提档升级,树牢标杆带动行业品质整体提升。实施“党群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模式,共推“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红黑榜”等系列选树评比活动,并通过网络媒体公开评比结果,引导民宿经营者实现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形成行业良性竞争局面。

  打造服务阵地育品牌。结合景洪市告庄“网红”景区游客集中、民宿产业发展迅速的特点,依托党群服务、游客集散、文旅体验、文化展示、物业管理五个中心,融合打造区域党建综合体。建立旅游民宿行业服务和治理“主阵地”,单设民宿客栈“一站式”服务窗口和调解室。以属地街道负总责、社区抓落实,采取共建理事会、社区大党委等方式,吸纳本区域住宿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会、驻区单位加入,统一协商共建事务,不断畅通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渠道,确保告庄区域党建引领民宿健康发展品牌创建取得实效。2020年以来,告庄西双景入选全省首批夜间经济地标,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责任编辑: 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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