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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两新党建工作怎么干?这个市的年度计划来咯
2021年03月31日 16:45:13 来源: 沂蒙红领 作者:

  2021年,临沂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实施‘红色引擎’行动,引领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委书记突破项目为契机,巩固扩大“两新”组织党组织有效覆盖,统筹推进区域和行业党的建设,提升“红领书记”工作品牌,深化“十百千提升工程”,拓宽党建引领工作路径,为“两新”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持续推进重点区域
和行业“两个覆盖”

  1. 巩固扩大开发区党组织有效覆盖。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两新”组织建组织扩覆盖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四级组织架构,发挥“两新”组织综合党委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开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全域覆盖。

  2. 规范提升商城商圈商会党建工作。结合商城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部分商城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清理“空壳”商会党组织。在“两新”组织集聚区,建立区域性综合党组织,建设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推行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区域共治,提升“三商”党组织政治功能。

3. 加快推进行业(产业)党组织有形覆盖。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党建,指导成立市级直播电商行业党委和快递物流行业党委。深化行业、区域党建融合行动,推动重点行业“两新”组织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聚焦“十强”产业,统筹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工作,有序推进建组织扩覆盖工作。

  二、加强“两新”组织党建队伍建设

  4. 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选拔、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选优配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推行“两新”组织党员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在规模较大、党员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配备专职副书记。推动党组织书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 培树“红领书记”工作品牌。印发《关于建立选派“红领书记”工作机制的意见》,调整充实市县选派“红领书记”队伍,健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在报纸开辟专栏,宣传全市“红领书记”先进典型,协助拍摄选派“红领书记”主题电视剧,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6. 探索党务工作者专业化管理。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选配改革试点工作,健全社会化选配、专业化管理和职业化培养体系。开展专职党务工作者职称评定,建立专职党务工作者梯级薪酬保障制度。探索优秀专职党务工作者考录(考聘)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渠道,打通党务工作者职业出口。

  7. 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落实“两新”组织发展党员计划单列要求,实行县区、开发区“两新”组织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市级备案制度。发挥“两新”组织综合党委流动党员党支部作用,做好本区域“两新”组织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和兜底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活动

  8. 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学百年党史,看企业发展”专题学习教育。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开展党务工作“季度比武”,指导县区“两新”组织工委举办党建业务讲评会。

  9. 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收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指导开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推荐表扬100名左右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技术骨干,推选100个左右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命名100个左右党建示范点。

  10. 更好发挥两新组织党建学院作用。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学院整体工作的全面指导。依托学院承办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指导县区分期分批组织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开展“两新”组织党员集中轮训,积极承办市外专题教育班次。

四、实施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

  11. 深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十百千提升工程”。研究制定发挥“十百千提升工程”培育对象示范作用的相关措施,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专项资金支持和专列发展党员等扶持措施。指导制定2021年度省、市、县培育对象提升方案,重点抓好8个省级培育对象党组织、64个市级培育对象党组织整体提升工作。

  12. 拓宽党建引领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开展政策惠企、科技兴企、金融助企、人才强企等系列行动,推动党建与企业发展工作深入融合。探索“行业联动、产业驱动、区域互动、示范带动”工作机制,创建行业红色联盟、产业党建联盟、区域共同体,助力非公企业融入“经济内循环”。

  13. 整体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水平。调整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依托市、县社会组织党委,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兜底工作。

  五、夯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14.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市、县、乡“两新”组织工委(综合党委)人员配备标准、教育培训和选拔使用等要求,纳入“两新”组织党建专项考核。调整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和个体私营企业党委职责。

  15. 加强阵地建设。建设市级“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展示“两新”组织党建成果。指导县区、开发区建设区域辐射型、工作展示型、主题园区型党建公园,整合县级公共资源,建设共享型、体验型、服务型“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推动党建阵地走出展馆、融入城市、走近群众。

  16. 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区按照不低于200万元标准,列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落实党费全额拨返、新建党组织启动经费等制度,推广党建公积金等做法。

责任编辑: 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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