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浙江省经信厅联合省人力社保厅发布《关于鼓励留员工稳生产确保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地方和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促进经济高质量“开门红”。
《通知》具体为:
(一)鼓励外地员工留浙过年
各地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旅游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适当补助。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力余缺调剂活动,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支持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服务。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节。
(二)鼓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
引导企业科学调整生产计划。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产量安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有序经营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差别化要素价格引导企业灵活安排停产检修。利用省企业运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平台,开展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和春节后开(复)工情况监测和风险预警。
(三)做好要素服务保障
做好企业节日生产要素保障,确保不发生因节日假期运力紧张带来的断供现象,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强化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为企业解忧、助力、赋能。深化“十省百市千县”省际劳务合作,做好点对点接返员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好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