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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21日 22:11:06 来源: 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 作者: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浙江省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近日,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向各相关社会组织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社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保障“重要窗口”的建设成色,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通知强调

  筑牢底线思维,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各社会组织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行业协会商会要结合“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加强对各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查,深入会员企业一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帮助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坚决停业整顿。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社会组织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预警防范

  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举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交流研讨会等集体活动和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灾害预警显示终端等线上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向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功能,在行业领域和会员单位范围内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涉及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城市运行等领域的会员企业中,通过开展主题讲座、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引导企业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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