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针对疫情之后全省文旅市场强势复苏、民宿行业迅猛发展的现状,选取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开展旅游民宿行业党建试点工作,探索沿着产业链条开展组织共建、行业共管、资源共享,构建党建引领、产业链接、互促共赢的链上党建新格局,助力旅游民宿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织密组织体系。加强高位协调指导,各地分别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负责,街道社区配合的联席会议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为旅游民宿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保障。西双版纳州推行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实行“两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一周一上报”制度,联动相关职能部门、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区域住宿业协会商会,定期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方法措施,稳步推动各项任务见实见效。大理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统筹负责辖区内旅游民宿行业党建工作,做好常态化摸底排查、经常性联系服务等工作。丽江市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联抓联管联治机制,加强旅游民宿行业的组织化、服务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积极推动党建共同谋划、文化一体传承、服务优化提升、旅游合力发展、成效全面共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旅游民宿行业党建综合体。
出台行业标准。质量要提升,标准需先行。各地进一步发挥制度机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和支撑作用,提升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西双版纳州出台《规范景洪市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民宿客栈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系列文件,明确民宿定义、设立条件、基本要求、等级划分和管理方法,细化8类150项内容,为旅游民宿行业基本服务和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和指引。大理州出台《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试点县(市)出台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消防等部门,制定开办旅游民宿服务清单,优化证照办理条件和流程,重点解决了“办证难”的问题。
建立行业党委。依托旅游行业协会组建旅游民宿行业党组织,明确由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旅游协会成员担任党委书记和委员,强化党组织在旅游民宿行业领域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引领行业规范有序运行。西双版纳州成立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分会,制定《民宿客栈行业自律公约》,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住宿业客房诚信指导价的通告》,对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按等级划分并引导住宿业经营者合理定价,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丽江市发布《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全市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旅游行业党委和行业协会积极宣传引导,推动旅游民宿行业规范经营,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当前存在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和网约房之间类型无法界定的住宿市场现状,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凝聚监督管理合力,推动旅游民宿行业整顿。西双版纳州探索业态分类管理,明确宾馆酒店、客栈民宿的管理部门及职责,厘清每一类型的归口部门、管理规范和措施,确保有人管、管得住、无遗漏。今年“五一”和端午节期间,执法部门联合检查经营场所1017家次,处理投诉纠纷186件,受理各类咨询185件。大理州探索建立旅游民宿客房市场价格报备承诺制,定期报备旅游民宿客房市场价格并对外公布,重点整治民宿“逢假乱涨”问题。探索建设旅游民宿智慧管理发展服务平台,推动民宿业升限纳统,通过与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税控系统、客流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科学规范管理旅游民宿市场。丽江市采取市场巡查、政策提醒、发放告诫书、价格检查等措施,依托12315消费者热线、“云南一机游”等平台,及时有效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旅游民宿市场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行为。
通过半年的探索实践,党建引领旅游民宿行业健康发展的成效初步显现,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广大游客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满意度大幅提升。今年“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大理州共接待游客448.46万人次、同比增长266.84%,实现旅游业收入47.76亿元、同比增长174.01%;丽江市共接待游客347.03万人次、同比增长568.20%,实现旅游收入36.44亿元、同比增长503.37%;西双版纳州共接待游客239.84万人次、同比增长192.35%,实现旅游收入25.27亿元、同比增长16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