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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党建怎么抓,看山西晋城城区怎么干!
2018年11月02日 09:46:18 来源: 城区组工微信公众号 作者:

  管理学上有个“木桶原理”:即短板决定水量!

  相对于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农村社区等传统党建领域,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底子薄、制约多,是一块“短板”,亟需补齐!

  近日,山西晋城城区区委就放出“大招”,要补短板、强弱项、抓覆盖、明职责,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质量。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城区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思想先行——明确为何“补”

  上级有要求: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

  “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三基建设”,“做实支部建全制度”......

  现实有需要: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有活力和影响力的两个区域,更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抓非公党建就是抓就业、抓民生、抓稳定、抓发展!

  当前非公党建领域存在责任不明确、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空壳支部”、“口袋党员”等问题,需要予以破题!

  综合施策——明确“怎么补”

  总体思路

  出发点:“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组织管理、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促进发展。

  工作体系:“六位一体五抓”。

  实施路径:健全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系员“三支队伍”,巩固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以示范点创建引领规范化建设,以创新活动载体引领党组织“两个作用”发挥。

  最终目标:实现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

  工作举措

  1.理顺管理机制

  理清责任单位:

  按照“理顺体制、创新模式、完善机制”的思路,健全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职责。

  明确隶属关系:

  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原则上按照“联系紧密、便于管理、利于工作”的原则,由其驻地镇(街道)党(工)委实行区域化管理。

  2.建强三支队伍

  党组织书记队伍:从党组织内部择优选配,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由机关优秀党员干部挂职。

  党建指导员队伍:选派机关在职党员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兼任党建指导员,探索推行社会化公开招聘方式。

  党建联系员队伍:就近选派村(社区)党建联系员指导本区域内应建党组织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及时组建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非公和社会组织纳入到村(社区)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党建联系员原则上由村(社区)的组织干事担任。

  3.扩大两个覆盖

  全面排查摸清底

  做到“五清”,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

  应建尽建除盲点

  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达到组建标准的,要应建尽建;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未达组建标准的非公企业,按“就近挂靠、方便管理”原则联合组建党组织;对无党员的,村(社区)党建联系员要将其纳入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日常联系范围。

  创新设置求实效

  依托各类园区、商务楼宇设立区域性党组织,依托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行业性党组织,依托镇 (街道)和村(社区)对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兜底管理。

  4.开展规范化建设

  建设目标:

  “双强六好”。

  建设措施:

  加强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

  创新活动载体。

  推进党建示范点创建。

  狠抓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5.强化工作保障

  人才保障:

  建立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档案库、党务人才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政治安排、评优评先。

  经费保障:

  对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全额返还;对联建党组织,省、市、区财政按照每个党组织每年3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支持;为每个单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下拨工作经费6000元,为联建党组织新增工作经费4000元,全部从市、区留存党费中列支。

  压实责任——明确“谁来补”

  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统筹指导全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定期向区委报告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建立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区非公企业党委、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分别负责对两个领域的党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区直工委、区教育工委等23家委员单位抓好各自主管领域和管辖区域内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单位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各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分类指导本区域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各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在所属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众人拾柴火焰高,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短板”也能变“长板”,“弱项”也能变“强项”!

责任编辑: 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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