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近年来,我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日渐壮大,但随之又带来了一定风险,如垄断经营、挑战监管、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通过聚“新”、暖“新”、促“新”三举措,在引导其健康发展的同时,让其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用心聚“新”,严密组织体系。新就业群体区域流动频繁、就业灵活性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就要立足实情建立行业党组织、流动党支部,把不同领域、行业的党员通过组织这根线连接到一起。要积极探索并建立起看得见、统得起、管得住的党建工作体制,将流动党员纳入规范管理,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做实党员教育和党建指导双重工作。同时,要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推进党建联建,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驻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提升企业“党建+自治”的水平与能力,确保基层党组织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用情暖“新”,做实关心关爱。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关键在于让其感受到党的温暖,避免其成为社会风险隐患的“放大器”。要充分利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法宝”,通过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架起党群连心桥,努力解决从业人员合理诉求,形成“牢骚话”跟党员吐露、“诉苦声”向党组织倾诉的良好氛围,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凝聚力。同时,相关组织生活要以帮助新就业群体“增强获得感”“提升融入感”“树立荣誉感”为工作导向,不仅要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要同步提升工作生活能力和服务奉献本领,让新就业群体想来乐来。
用力促“新”,注重作用发挥。新就业群体不仅要管得牢、管得好,更要发挥其作用,助力社会进步与发展。注重发挥新就业群体流动面广、熟悉区域布局的优势,引导流动党员和群众担任“红色管家”、组建“‘新’连‘心’”志愿服务队,有序参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文明交通劝导、反诈知识宣传、卫生环境治理等,让勤劳“小蜜蜂”成为基层治理主人翁。同时,要整合各类资源,持续深化“大党建”理念,把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书记领办”项目,有效凝聚新就业群体力量,催生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新动能。